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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决定价值:数字经济成经济发展新动能

新京报·2020年1月20日 299

  近日,地方两会已经进入密集会期。从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定下的2020年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来看,在布局产业发展中,各地一致把目光投向了数字经济领域。

  有关数据显示,在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来到世界第二位,达到31.3亿元,占GDP的34.8%,发展极为迅速,不过,相比起美、日、德、英等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超过五成的国家,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还有相当大的潜力。

  自从2017年数字经济概念首次被写入十九大报告以来,数字经济就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亦是新旧动能转变的重要倚靠。在2019年底,数据首次被单列为一种生产要素,也预示着数字经济在已经到来的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中将扮演愈发重要的角色。

  数字经济高成长性、强扩散性、降成本性的三大特征决定了其能够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高成长性。数据是数字经济的主要生产要素,其随着数据规模的增加呈现出规模收益递增的趋势。对于数字经济中具有竞争力的初创企业来说,相比传统行业更容易获得超速发展,从而不断催生新企业、新业态的出现,进而带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强扩散性。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下信息技术的更新与升级,使得数据这项基础生产要素的收集与处理愈发成熟,并逐步向第一、第二产业渗透和扩张,传统经济的各项生产数据通过数字技术的分析与处理,生产方式得以改进,生产效率得以提高。数字经济的出现使得不同产业间的边界逐渐模糊,各产业之间开始出现相互融合的趋势,协同发展也因此获得。

  降成本性。数字经济的边际成本递增决定了其具有降低生产成本的特性,一方面,以数据作为基础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能够显着降低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加强了原有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的相关性,使得生产者得以改变以往批量生产的生产习惯,有了根据客户需求按需生产的能力,从而能够实现销售市场的“长尾效应”。

  基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我国所特有的“大国效应”也是助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良好助推剂。数量众多且活力旺盛的企业群体是我国进行数字技术研发的主要力量,在市场的需求下,数字技术的研发也有希望取得群策群力的效果,进而加速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最终驱动宏观经济的发展。此外,庞大人口基数所带来的广阔消费市场也决定了一旦一种数字化技术能够由青涩走向成熟,并顺利实现商业化,就能够获得足够多用户的支持,从而触发正反馈机制,实现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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