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型冠状病毒
社会组织紧急行动!
(第19期)
01
今日要闻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17日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意见》要求,各地要制定差异化的县域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措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落实“四早”、“四集中”,做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动态调整辖区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动态开展分析研判,在病例数保持稳定下降、疫情扩散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后,及时分地区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要确保交通运输网络畅通,保障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防护物资供给,维护客流物流运行秩序。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扎实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强化社区网格化防控体系,切实做好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各项工作;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统筹防控疫情和服务群众工作,推动社区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通知强调,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关心基层工作人员,积极向各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汇报,完善社区防控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压减不必要的材料报表,协调改善社区工作者防护条件。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工作者的简易培训,支持开发适应社区防控工作要求的信息化产品。加大对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表扬力度。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社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在总结社区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要运用党委和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充分解读加强社区防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要大力宣传社区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为做好社区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02
各级民政部门应对情况
03
社会组织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