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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进行时!北京:多措并举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中国民政·2020年2月24日 200
       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民政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困难群体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多项超常规措施,确保政策及时跟进、信息上下对称、救助简便高效、工作有序开展,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建立纵向联动、横向联通的监测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信息精准、救助及时

    迅速建立北京市疫情信息报告社会救助平台,自上而下建立社会救助情况一日一报工作机制,实现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联动。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联合市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成立8个联络组,重点做好信息收集、定时反馈、突发急报等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与困难群众建立全天候电话或微信联系,实时了解困难群众情况,及时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护。对特困、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开展大排查,查清楚有无生活困难、有无感染或隔离情况、有无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到应帮尽帮、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为困难群体筑牢救助帮扶和健康安全防线。各区根据实际情况为困难群众提供口罩、消毒液等日常防护用品,以及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二、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确保救助工作高效率、低风险

     社会救助实行简易审批程序,取消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环节,一律通过电话沟通和询问的方式,掌握申请人基本情况,将救助办理“面对面”变救助只需“件对件”,减少申请人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聚集情形发生。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全程网上办理,依托微信平台和“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官方公众号,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以及CA电子签章等技术,完成申请人身份信息实时验证,申请信息在线填写,证明材料即时上传,核对授权现场填报等操作。下放社会救助审批权限,由区民政局委托授权乡镇(街道)办理,社会救助业务当月审批,社会救助资金当月发放。对于社会救助家庭出现疫情感染患者的,或者非本地户籍感染者生活困难的,实行先救助、后审批,按照不超过3个月低保标准直接发放临时救助金,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并补录到社会救助业务运行管理平台中。对因疫情感染造成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截至2月15日,各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通过社会救助业务运行管理平台线上完成各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救助业务1307件,其中新审批城乡低保家庭117户、194人;城乡低收入家庭20户、43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0户、10人。

三、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责任,确保社会救助兜好底、织密网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落实防控责任,兜牢底线、多措并举,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加强分散供养人员照护管理。实行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特困人员的个人防护情况。特困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人集中或居家隔离的,另行指定专人和场所为供养对象提供照料服务。加强对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帮扶。因为子女亲属接受隔离治疗,且空巢(独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经与家属协商一致,在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区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动员居(村)民委员会、物业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做好上门帮扶或到养老机构临时托养。加强受疫情影响无人照料儿童救助保护。对父母等监护人处于隔离观察、住院治疗期间无人照料的儿童,各区落实临时监护人;无亲友和个人承担临时监护照料的,由政府提供专门照护场所,指派专人照护。儿童隔离观察结束后可转入儿童福利机构进行临时照护。先行做好新发现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先救助后确认,具体手续待疫情结束后补办,做到当日审批当月发放。截至2月15日,北京市临时救助累计救助1435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323.77万元。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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