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信用办、国资委协会办确定
中国电子商会为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
5月15日,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下发商信用字[2008]1号文件——《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中说,按照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由商务部承担,由原全国整规办组织实施的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相应转由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负责。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3号)要求,截至2008年3月,共有53家商会协会提出试点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论证,确定中国电子商会等52家商会协会为第二批试点单位。
《通知》要求试点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界定评价范围,防止重复交叉;规范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按照《通知》的要求,中国电子商会即将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希望得到广大会员企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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