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际海事组织(IMO)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进展,围绕全球海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先后于2020年1月31日和2月12日连续发布三份通函文件,为海员、旅客和其他在船人员如何采取预防措施、降低感染病毒风险等提供有关信息和指导。
2月19日,IMO又印发了关于疫情与海事公约规则实施的通函(Cir.4204/Add.1)。通函指出,当前疫情影响到国际航运和造船业的各个环节,将对《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3年国际船舶防污染公约》《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与沉积物管控公约》等公约相关条款的实施和执行产生重要影响。
IMO秘书长在通函中呼吁各成员国要加强理解、紧密合作,共同应对执行法规要求的挑战,并强调了要保障船舶检验和维修等工作的开展。通函明确,下一步,IMO将继续密切关注形势变化,秘书长将在必要时进一步发布信息,请IMO相关机构,特别是海上安全委员会、海洋环保委员会、便利运输委员会以及法律委员会等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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